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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新竹縣竹北市民族街43號四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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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年度司執字第7747號 財產所有人:鄭美玲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最低拍賣價格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新竹縣│竹北市 │豆子埔│ │669 │建│2376 │10000分之115│3,699,200元 │ │ ├───┼────┴───┴───┴──────┴─┴─────┴──────┴────────┤ │ │備考 │ │ └─┴───┴───────────────────────────────────────────┘ ┌─┬──┬───────┬───┬─────────────────┬────┬─────────┐ │編│ │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 │基 地 坐 落│樣主要├───────────┬─────┤ │ 最低拍賣價格 │ │ │建號│--------------│建築材│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 │建 物 門 牌│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新臺幣元) │ │號│ │ │屋層數│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 │1 │3995│新竹縣竹北市豆│住家用│四層:84.59 │陽台7.75平│ 全部 │1,600,000元 │ │ │ │子埔段669地號 │、鋼筋│合計:84.59 │方公尺、花│ │ │ │ │ │--------------│混凝土│ │台1.19平方│ │ │ │ │ │新竹縣竹北市民│造、7 │ │公尺,共用│ │ │ │ │ │族街43號四樓 │層樓房│ │部分4065、│ │ │ │ │ │ │ │ │4068建號及│ │ │ │ │ │ │ │ │一切附屬建│ │ │ │ │ │ │ │ │物 │ │ │ │ ├──┼───────┴───┴───────────┴─────┴────┴─────────┤ │ │備考│ │ ├─┴──┼────────────────────────────────────────────┤ │點交情形│點交否: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 │ ├────┼────────────────────────────────────────────┤ │使用情形│一、本院於105.4.18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管理員稱:房屋位於竹北御花園公寓大廈社區內│ │ │ ,有管理員、電梯,出租第三人。 │ │ │二、債權人105.4.22陳報房屋租約,承租人黎小姐、租期自103.10.15至105.10.15、租金每月12000 │ │ │ 元。 │ │ │三、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299,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三、保證金新台幣:1,059,900元。 │ │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 │ │五、如有疑義可洽本院民事執行處服務檯或服務專線03-5210022轉分機136及03-525132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