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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高雄市三民區堯山街129巷29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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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年度司執字第68190號 財產所有人:黃平軒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最低拍賣價格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高雄市│三民區 │大港 │ │3536 │建│1083 │10000分之380│2,440,000元 │ │ ├───┼────┴───┴───┴──────┴─┴─────┴──────┴────────┤ │ │備考 │ │ └─┴───┴───────────────────────────────────────────┘ ┌─┬──┬───────┬───┬─────────────────┬────┬─────────┐ │編│ │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 │基 地 坐 落│樣主要├───────────┬─────┤ │ 最低拍賣價格 │ │ │建號│--------------│建築材│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 │建 物 門 牌│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新臺幣元) │ │號│ │ │屋層數│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 │1 │1998│高雄市三民區大│5層樓 │5層 :116.86 │陽台14.78 │ 全部 │1,008,000元 │ │ │2 │港段3536地號 │鋼筋混│合計:116.86 │ │ │ │ │ │ │--------------│凝土造│ │ │ │ │ │ │ │高雄市三民區堯│之第5 │ │ │ │ │ │ │ │山街129巷29號5│層 │ │ │ │ │ │ │ │樓 │ │ │ │ │ │ │ ├──┼───────┴───┴───────────┴─────┴────┴─────────┤ │ │備考│ │ ├─┴──┼────────────────────────────────────────────┤ │點交情形│點交否:點交 │ │ │ │ ├────┼────────────────────────────────────────────┤ │使用情形│本件拍賣標的物於民國105年6月15日查封時,據鄰居稱目前無人居住,屋內有家具、桌椅、床等,漏│ │ │水嚴重;另據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於民國105年6月1日函附之「房屋現況調查表」所載, │ │ │經查訪鄰長稱久無人居住。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44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三、保證金新台幣:690,000元。 │ │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 │ │五、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繳清事宜│ │ │ 。 │ │ │六、投標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額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為限,│ │ │ 又上開保證金票據,如須指定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以外之人為受款人時,請該受款人依票據法規定│ │ │ 為背書﹝即於該票據背面為簽名或蓋章﹞。 │ │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2次拍賣)。 │ └────┴────────────────────────────────────────────┘


